全民禁毒宣传月 | 以案释法:为蝇头小利,16岁少年一念之差踏上毒途,最终获刑六个月

" 抽的时候觉得脑袋空空,手脚不受控制。" 年仅 16 岁的小明(化名)害怕地说," 后来,我只是想赚点钱,怎么就犯罪了呢?" 小明收到法院的判决书时悔恨不已。近日,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一起涉异丙帕酯 " 上头电子烟 " 案件,犯罪嫌疑人小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情回顾

2025 年 6 月 16 日,小华(化名)通过网络联系犯罪嫌疑人小明欲购买 1 支 " 上头电子烟 ",两人约定以 180 元 1 支的价格在广东省雷州市某小区附近进行交易。到达交易地点后,小明将 1 支 " 上头电子烟 " 交给小华。不久,民警将小明抓获归案。

经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电子烟检出异丙帕酯成分。后小明被雷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最终小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检察官说法

2024 年 6 月 16 日,我国将异丙帕酯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非法制造、贩卖、运输、走私、持有异丙帕酯等行为均构成刑事犯罪,受到法律处罚。异丙帕酯常被不法分子勾兑于电子烟油中,用于贩卖、吸食,具有较强迷惑性。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成年人身份不是违法犯罪的 " 挡箭牌 ",法律绝不容忍任何毒品交易行为,一旦涉 " 毒 ",最终难逃法律的惩罚。

广大青少年要洁身自好,提高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切勿被所谓的 " 新潮 "" 刺激 " 等噱头所迷惑,更不要抱有 " 小赚一笔无大碍 " 的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若发现周围有贩毒、吸毒行为要及时举报,守住青春底线,不要在青春花季误入毒品犯罪深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编辑:周欢

统筹:段筠

编审:蒲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