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洪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筑府任〔2026〕13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 洪同志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浩南同志任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红琳同志正式任贵阳市第三十一中学(贵阳市经济贸易职业学校、贵阳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校长,任职时间从2025年4月起计算;
杨冬宁同志正式任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25年4月起计算;
戴媛媛同志正式任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处长,任职时间从2025年4月起计算。
免去:
徐 刚同志所任贵阳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刘智东同志所任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 炯所任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贵阳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职务。
编辑:毛玉丹
统筹: 汪东伟 编审: 吴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