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东亮等任免职的通知
遵府任〔2026〕23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东亮不再担任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红花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梅 玲任遵义市林业局副局长;
彭 星不再担任遵义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遵义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
编辑:宋德政
统筹: 侯绍华 编审: 吴亚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