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场景?
刚买了新房,装修公司的电话就“精准轰炸”;刚网购了奶粉,婴儿用品的推销就塞满了短信;甚至只是在售货机前刷了一下脸,你的个人信息就已经成了别人手里的“商品”……

在2026年4月15日,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我们要告诉你一个真相:你以为这只是让人厌烦的“骚扰”,其实这已触犯了国家法律,威胁到了国家安全!
很多人觉得国家安全离自己很远,觉得“反间谍”是电影里的情节。但其实,在数字化时代,国家安全已经“下沉”到了每个人的手机屏幕里。今天,我们不谈宏大的概念,只聊三部守护你钱袋子和隐私权的“护身铁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一道防线:《网络安全法》——给网络装上“防盗门”
【情景你我他】
小李最近下载了一款手电筒APP,结果发现它不仅要看你的相册,还要读取你的通讯录。不给权限?直接闪退!

【法律要点解读】
很多朋友觉得APP流氓行为忍忍就过去了,其实大错特错!根据新修订并于2026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法律明确规定了“最小必要授权原则”。
APP不是你想看啥就能看啥!一个手电筒凭什么读通讯录?这是典型的“过度索权”。现在的法律规定,如果APP强行捆绑授权,你可以直接向网信部门举报。而且,如果你遭遇了“大数据杀熟”(比如老用户比新用户贵),这不仅是商家不地道,更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退还差价并索赔。
【小编敲黑板】
当你发现个人信息被冒用,比如莫名其妙被注册了账号,你有权直接要求网络运营者“立即删除”。别怕麻烦,这是法律给你的底气!
第二道防线:《数据安全法》——你的“数据资产”不容侵犯
【情景你我他】

【深度解读】
很多人以为数据安全只是国家的事,是企业的机密。其实,我们每个人的“行为数据”同样是数据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企业必须采取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如果你发现家里的智能设备(摄像头、音箱、手表)存在漏洞,或者有异常的数据上传,这不仅是产品质量问题,更是法律红线问题。近期就有案例显示,某些智能穿戴设备因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导致用户敏感数据被用于非法还原地理位置,直接威胁到了国家关键设施安全。
【小编敲黑板】
在购买智能设备时,如果该品牌服务器在境外且没有经过安全评估,请谨慎购买!不要为了几十块钱的优惠,泄露了自己的隐私。
第三道防线:《个人信息保护法》——拒绝“透明人”,还我“隐身衣”
【情景你我他】
最让人头疼的还有“强制刷脸”。进小区要刷脸、去上厕所取纸巾要刷脸、甚至买个水都得对着售货机笑一下。

【在线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人脸信息属于极其敏感的“生物识别信息”,受到最严格的保护。
法律明确要求:处理人脸信息必须取得你的“单独同意”。什么叫单独同意?就是不能混在一大堆用户条款里让你随手一勾,必须弹窗明确告诉你“我要刷你的脸,用于XX目的”,并且必须给你提供“替代方案”(比如刷卡、扫码)。
上海某科技公司曾因为在自动售货机上强制收集人脸信息,且未建立保护制度,被网信部门依法严厉警告并责令整改。
【小编敲黑板】
下次遇到强制刷脸,你有权大声说“不”!如果对方因为你不刷脸就不提供服务,直接拨打12377(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电话)举报他!
维护国家安全,其实就在这一举一动之间
也许你会问,保护我的快递单信息,跟国家安全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了!很多时候,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就是从窃取普通公民的个人信息开始的。境外不法分子通过获取个人的位置信息、网购记录、身份背景,进行精准的策反或诈骗。没有个人的信息安全,就没有国家的数据安全;没有网络的清朗,就没有国家的安宁。
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请你这样做:
做“较真”的消费者:不必要提供的权限,坚决不点;非必要的实名认证,坚决不刷脸。
做“懂法”的网民:记住三部法律的名字——《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它们是你数字世界的“三驾马车”。
做“正义”的守护者:如果你发现网上有窃取数据、贩卖个人信息的黑产链条,或者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请记住举报电话: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
国家安全,不仅是国土的边界,更是你手机里那几KB的隐私数据。
让我们一起,筑牢数字防线,守护美好生活!
转自:网信贵阳
编辑:代斌
统筹:崔林林
编审:陈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