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贵州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网格化”收集模式为抓手,推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应收尽收、规范处置。作为全省重点区域,贵阳贵安已明确试点布局、收集范围与实施流程,全力打通危险废物处理“最后一公里”。

根据贵州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2024年申报数据,贵阳贵安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量10吨以下企业(医疗废物除外)已达4135家。目前,区域内现有危险废物收集企业7家,年收集能力32.045万吨,但仍存在收集种类单一、覆盖范围不全等短板,难以全面满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处置需求。
按照试点方案要求,贵阳贵安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总数不超过9个。结合企业分布、产废情况及现有收集能力,拟按区域科学布局:白云区2家、花溪区1家、清镇市1家、修文县3家、息烽县1家、经开区1家。试点单位可全域服务贵阳贵安,同时实行分区重点保障:白云区、清镇市试点重点服务白云、观山湖、清镇、高新区;修文、息烽试点重点服务修文、南明、云岩、乌当、开阳、息烽及综保区;花溪、经开区试点重点服务花溪、经开、双龙及贵安新区,确保区域内危险废物应收尽收。
试点明确收集范围:除医疗废物、感染性、爆炸性、剧毒性等风险较大及法律法规规定需单独收集的危险废物外,试点单位可收集年产生总量10吨以下小微企业、年委托处置10吨以下其他单位、机动车维修与燃油零售企业,以及机关、科研、学校、社会源产生的危险废物。贵阳贵安总收集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5万吨/年,收集的危险废物将及时转运至有资质单位规范利用处置。
试点工作分三步有序推进:2025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布局方案制定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核;符合条件单位于2026年1月31日前提交申请,整改达标单位可延至6月30日前申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核查并公告;原有收集试点单位许可证到期后按新方案重新申请,符合条件的优化调整,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延续。
为保障试点落地见效,各区(县、市、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将强化日常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废行为。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将不定期开展现场核查与指导帮扶,每年12月20日前汇总监管情况,试点期间将根据运行效果动态优化布局。
此次改革旨在激活市场主体参与危废收集网络建设,疏通小微企业危废处理“毛细血管”,持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贵州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筑牢环境安全屏障。
文丨何莹莹
编辑:王蕾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