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单位、广大市民群众:
灵蛇呈祥送旧年,骏马奔腾迎新春!2026年春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环节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现就有关事宜提醒告诫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
各零售经营企业要认真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两品一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经营,保障“两品一械”质量安全。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利用节日之机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二、强化用药指导,规范网络销售
节日期间营业确保执业药师在岗履职,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履行合理用药咨询等药事服务,引导消费者安全用药、理性消费。鼓励有条件的经营主体节日期间应开尽开,保持冬季常用药械储备,网络销售药品保持“线上线下”一致,不销售网络禁售药械。
三、牢记消防安全,防范风险隐患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严禁动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严禁将生活与经营区域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经营场所内不住人,做好店堂设施设备的维护检查,按规配备灭火器,酒精等易燃化学品远离电器、热源,存放于危险品柜。
四、正规渠道购药,认准合法标识
广大市民群众购药需前往取得经营资质的正规药店或医疗机构,线上购药需选择具备网络销售药品资质的正规平台,认真查看商家资质详情,避免与个人私下交易。购药时应仔细核对药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等注册信息,相关注册信息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址查询核实。各类药品均有明确的功能主治和有效期,用药前务必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全面了解其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等,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对症用药,切勿盲目用药、过量用药。
请各零售经营企业对照提醒告诫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两品一械”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在节日期间积极参与“两品一械”安全监管,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时,务必索取并妥善保管销售凭证或网络购买凭证,若发现有“两品一械”质量问题,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4日
编辑:杨秀攀
统筹:黄秋月
编审: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