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阳网·甲秀新闻讯
有市民询问:男方是参保男职工,女方没有工作,女方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吗?
2026年1月1日起,贵州省《关于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加强制度保障功能的通知》正式实施。新政策的一大亮点,是切实考虑到参保男职工的家庭责任,明确并提高了其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具体来说,如果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参加了贵州省城乡居民医保,可以按照参保女职工的全额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如果配偶没有参加任何基本医疗保险,也能按参保女职工待遇标准的50%享受待遇。如果配偶是在省外参保,则按其参保地的政策执行。
请注意一个关键原则:城乡居民医保的生育待遇和职工生育保险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参保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待遇更高的一项进行报销。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杨智 王智康
编辑:胡娟
统筹:胡娟
编审:黄譞 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