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刘轶、史新宇职务调整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刘轶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推荐史新宇为贵州文化演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编辑:毛玉丹
统筹: 汪东伟
编审: 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