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刘轶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推荐史新宇为贵州文化演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编辑:毛玉丹
统筹: 汪东伟 编审: 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