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8千万 主犯获刑15年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众投资理财的需求和渠道逐步多元化。面对层出不穷的投资理财产品,广大金融消费者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学会辨别非法集资,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通过正规渠道理性开展投资理财活动。

案例详情

被告人严某海注册成立数家关联公司,严某海、严某林、钟某奇、张某龙于2013年10月注册成立深圳中网时代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网时代公司”),严某海占股80%。后严某海又成立6家关联公司,均由其本人实际控制,并为自己假造多个鲜亮头衔,虚构曾指导数千家企业成功转型的案例,吸引学员付费“学习”。同时承诺公司即将上市,前景可观、回报丰厚,诱使他人“投资”,非法集资金额达8303万元。中网时代公司为严某海假造出众多头衔,并通过互联网媒体、微信公众号、公开讲课并派发光盘和宣传资料、把讲课内容转印成书本在机场书店投放、制作视频在电梯间播放等方式广泛推广。

案件处理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严某海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其余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至1年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万至3万元不等,并判决继续追缴涉案款项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案件警示

作为投资者,应学习掌握金融知识,树立科学理性金融投资消费观念,充分了解什么是非法集资,投资者切勿只顾追求高收益就将自己的血汗钱投给了业务不懂、风险不明的项目。

编辑:邓希容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