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花溪区印发《花溪区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试行)》,通过制定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商交往行为,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新出台的《正负面清单》包括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10条、负面清单10条和工作要求等内容。
在“正面清单”中,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光明磊落、坦荡真诚地同民营经济人士接触交往,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问题时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企业发展所需,组织民营经济人士参与学习座谈、调研协商、投资考察、展销推介、技术交流、合作洽谈、人才培训、政策宣讲等活动以及其他公开商务活动、沟通协调活动、联谊交友活动等。同时,应当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本地企业、外来投资企业一视同仁。主动关心企业健康成长,切实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应当履约践诺,尊重历史和事实,及时兑现承诺,为民营企业办实事,积极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各类历史遗留问题。
在“负面清单”中,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与民营经济人士交往,应当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严禁涉企服务吃拿卡要,严禁违规设槛、政策歧视,严禁违纪违法徇私枉法,严禁“清”而不为消极应付,严禁形式主义增加负担,严禁扰乱市场干扰经营,严禁不讲诚信违背承诺,严禁亲清不分为政不廉,严禁任性用权以权谋私,严禁其他不符合亲清政商交往行为的情形,坚守底线、不碰红线。
《正负面清单》要求区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监督执纪、畅通诉求渠道、完善激励机制,把落实正负面清单、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涉及政商交往问题线索受理、转办、督办工作机制。
特别是在完善激励机制方面,花溪区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区别对待在推动企业发展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尚无明确限制、无意过失等出现的失误错误,激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主动担当、敢于作为。
记者 李春明 张艺兴
编辑:李奕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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