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王勇为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王勇同志代理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并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和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编辑:宋德政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