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不会再出现类似的事,也很感谢罗某和法院法官对我的谅解。”5月8日,在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准备对欠钱不还的周某采取拘留措施时,周某立即表示还钱,并写下悔过书。
据介绍,周某向罗某借款10000元,到期后,罗某多次催要,周某却拒不还款,罗某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经观山湖区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周某于2023年4月30日前一次性清偿罗某10000元。可直到过了协议期限,周某也不肯还钱,于是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划扣周某财产后,仍余8000元未履行。
此后,执行法官多次通知周某履行还款义务,周某却再三拖延,执行法官前往周某家中通知其还款,但周某仍不会面。今年5月8日,周某被传唤至法院,他坚持声称无钱履行,执行法官当即拿出拘留决定书,准备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周某一听要被拘留,态度立马转变,当场转账8000元履行还款义务,并写下悔过书。
编辑:刘慕轩
统筹:苏舟
编审:汪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