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2家食品经营企业。现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阳市经济开发区大指头餐饮店
(一)基本情况:
被抽检食品名称:筷子 商标:\
规格:\ 消毒日期:2024-03-01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被抽样单位名称:贵阳市经济开发区大指头餐饮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街道办事处珠江路177号小城故事G-4栋负2层1号
(二)核查处置内容:
贵阳市经济开发区大指头餐饮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筷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警告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筑)市监当罚〔2024〕2372号。
二、贵阳经济开发区王章学餐饮服务店
(一)基本情况:
被抽检食品名称:筷子 商标:\
规格:\ 消毒日期:2024-03-01
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被抽样单位名称:贵阳经济开发区王章学餐饮服务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城故事G组团G2﹣负2层8号门面
(二)核查处置内容:
贵阳经济开发区王章学餐饮服务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筷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警告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筑)市监当罚〔2024〕2373号。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
编辑:杨秀攀
统筹:黄秋月
编审: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