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优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的有关提示

发布时间:2023-08-10 15:10   来源: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日,贵州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审批权限、审批渠道及流程、启用电子证书等方面有相关调整优化,为确保您能第一时间办理业务,特提示如下:

一、申报渠道变更

自2023年8月1日起,贵州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继续实行网上申报,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最新申报网址:贵州政务服务网http://zwfw.guizhou.gov.cn,填报人在网页搜索栏中搜索“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后选择办理事项)。

二、启用电子证书

自2023年8月1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增项(变更、延续)贴,注册人可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查询电子证书。自2024年1月1日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纸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办理延续注册手续换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有效期未满的、遗失或污损更换的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登录审批系统申请换发电子证书。

三、其他事项

二级建造师与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办理注销注册手续。如其中一方不配合办理注销手续,另一方可提交注销注册申请、解聘证明、劳动仲裁裁决书、司法判决书等到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筑管理处办理强制注销业务审查(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23号402办公室;联系电话:85866427)。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相关人员将被列为注册状态异常,并由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公示。

  编辑:张琪

  统筹:朱恒

  编审:卢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