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示范)
发布时间:2023-04-06 14:45 来源: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材料来源 |
法定依据及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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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 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扫描件 |
原件扫描上传 |
申请人自备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十三条,企业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证书,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申请资质的,分别按照以下有关要求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提交相应材料,住建部网站办理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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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扫描件 |
原件扫描上传 |
申请人自备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十三条,企业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证书,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申请资质的,分别按照以下有关要求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提交相应材料,住建部网站办理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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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 |
原件扫描上传 |
申请人自备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十三条,企业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证书,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申请资质的,分别按照以下有关要求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提交相应材料,住建部网站办理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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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章程扫描件 |
原件扫描上传 |
申请人自备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十三条,企业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证书,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申请资质的,分别按照以下有关要求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提交相应材料,住建部网站办理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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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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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十三条,企业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证书,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申请资质的,分别按照以下有关要求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提交相应材料,住建部网站办理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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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营业执照》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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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自备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十三条,企业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证书,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申请资质的,分别按照以下有关要求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提交相应材料,住建部网站办理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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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 |
原件扫描上传 |
申请人自备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十三条,企业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证书,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申请资质的,分别按照以下有关要求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提交相应材料,住建部网站办理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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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
原件扫描上传 |
申请人自备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十三条,企业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证书,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申请资质的,分别按照以下有关要求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提交相应材料,住建部网站办理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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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
原件扫描上传 |
申请人自备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第十三条,企业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证书,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申请资质的,分别按照以下有关要求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提交相应材料,住建部网站办理指南 |
1.办公场所证明、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
2.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
3.企业章程扫描件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5. 主要人员身份证明扫描件
5. 主要人员职称证扫描件
7.主要人员毕业证扫描件
8.技术工人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
编辑:张琪
统筹:朱恒
编审:卢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