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医保局:落实“双金”药品集采政策 促进医药集采惠民服务

发布时间:2023-04-21 14:26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在增进民生福祉、推动“三医联动”改革、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自国家组织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来,观山湖区医保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要求,着力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以“双金”政策(医保基金预付款、医保结余留用金)推动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见效。

落实医保基金预付政策,确保医疗机构按时回款。为减轻医疗机构以及配送公司经济压力,持续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稳步降低群众医药负担。自开展药品集采工作以来,按照上年度月均拨付医保基金的30%预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确保提前预付的医保基金不低于采购金额30%的要求,共计预拨药品集采医保基金88万元。同时,督促医疗机构对预付金实行专款专用,按采购合同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

落实结余留用资金政策,激励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是以公式计算上一自然年度内定点医疗机构集采通用名药品医保支出金额,低于集采药品医保资金预算的部分乘以留用比例的金额,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参与改革的激励金。目前观山湖区共向9家定点医疗机构兑现结余留用金18.54万元。通过激励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促进医疗机构完善内部考核办法和薪酬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使用中选药品积极性,合理诊疗分享改革红利。

通过落实“双金”药品集采政策,落地惠民成效显著,不仅提高了医疗机构医疗资源利用率,合理控制了医疗成本,还显著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据平台数据统计,观山湖区13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累计执行7批次94种药品,采购药品共计428.24万片(颗、支、瓶),采购金额298.43万元,国家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超过50%,节省药品费用约405.28万元。

  编辑:石焱林

  统筹:张强

  编审:魏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