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出炉

发布时间:2023-04-24 17:13   来源:贵阳生态环境融媒体中心  

近日,贵阳市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出炉,其中提到,从五大方面严格落实各类污染治理要求,下茬立势破解制约空气质量改善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以更实举措更高标准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强扬尘污染治理方面

严格落实《贵州省环境空气质量降尘标准》《贵州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要求,强化城市扬尘精细化管理。

1、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内容,建立健全“检查—监测—处罚”工作机制,全市所有施工工地须满足“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建设单位须配备洒水降尘设施并正常运行,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淀、排水设施;实施易起尘作业时确保湿法作业。每季常规开展至少1次对建筑工地抽查检查,重点抓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工地的工作落实,对手工监测超标次数>1次/天、自动监测超标次数>4 次/天或发现存在其他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2、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按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2022)要求做好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抓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黔灵山路(一中)、金阳南路、北京路、新华路、青云路、解放路、航天大道等主次干道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合理确定清扫保洁等级,对于清扫保洁等级为一级的道路,根据气象条件实施道路清扫作业时,机械清洗、机械洗扫每日不少于1次,实施道路保洁作业时,机械扫路每日巡回作业,巡回时间不少于12h,保持路面无积尘。用于道路清扫的机械化作业设备作业速度不应高于8km/h;用于道路保洁的机械化作业设备作业速度不应高于15km/h;机械洒水及喷雾作业速度不应高于20km/h。

3、其他扬尘防治。开展扬尘排查检查工作,各级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按照各部门扬尘排查检查计划,对全市各类裸土地块、混凝土搅拌站、砂石矿山、砂石来料加工、工业物料堆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开展扬尘排查检查工作,查处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违法行为。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等裸露地块必须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实施分区作业,并采取覆盖或遮盖等方式做好降尘处理。

狠抓低空面源散烧污染行为方面

1、严格露天烧烤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城市建成区露天烧烤区域和时段相关规定,坚决取缔不符合规定的露天烧烤。云岩区重点检查中山南路沿街烧烤,南明区重点检查遵义中路沿街烧烤,观山湖重点检查合肥路夜市街,花溪区(经开区)重点检查溪北路、漓江路沿街烧烤及小河万科大都会南区夜市街等烧烤油烟。

2、做好露天焚烧污染管控。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宣传引导等工作,做好重点区域、建筑工地内部、城郊结合部及高速公路沿线的露天焚烧沥青塑料垃圾、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相关管控工作,重点加强对观山湖区金华镇、朱昌镇、百花湖镇,白云区艳山红镇、麦架镇、沙文镇,花溪区燕楼镇、石板镇、青岩镇,乌当区东风镇等区域秸秆焚烧行为的污染防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科学制定林业病虫害树木的烧除时间,减少大气污染影响。

3、强化特殊节日期间污染防治。春节、清明节、中元节等特定时段,倡导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活动,严格执行限燃、限放及销售等相关管理要求,做好中心城区腊制品烟熏、路边烧火取暖等行为的劝导及管控工作。

4、落实禁燃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城市限制燃煤区和禁止燃煤区相关规定,对禁燃区内销售及非法使用高污染燃料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方面

1、积极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有序推进贵阳长乐钢铁有限公司、贵阳闽达钢铁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推进贵州红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窑炉“煤改气”改造项目,推进贵阳嘉耐特种铝酸盐有限公司中空窑深度治理工作,完成贵州恒创达隆混凝土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整治工作。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持续督促水泥企业在完成超低改造前落实限值排放,确保NOx排放控制在200mg/m3以内,鼓励控制在150mg/m3以内。落实水泥行业错峰生产要求,督促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贵州麟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开阳紫江水泥有限公司、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苗岭建材分公司等企业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实施精准错峰生产,并结合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情况调整错峰时间。

2、强化工业企业执法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每月开展对工业企业抽查检查,重点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达标排放,从严查处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且超标等违法行为。加快推进贵州省诺亚精工制造有限公司落后产能处置工作,将“散乱污”排查整治工作纳入网格员巡查内容,扎实推动问题企业整治整改。

3、加大汽修行业的执法力度。4月至10月期间,针对汽修行业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项检查,不断提高汽修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严厉打击未实施密闭作业、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

持续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方面

1、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持续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中心城市每月至少开展1次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检验工作,依法查处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持续做好黑烟车环保监管。每月在白云区同城大道、开阳县少帅路等柴油货车通行的重点路段至少联合开展1次机动车路检路查工作;依托全市22个黑烟车遥感监测点,对道路行驶黑烟车进行抓拍,每月至少审核并公示1批次的黑烟车数据,依法查处未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并复检合格的车辆。

3、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开展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抽查检查工作,每年完成全覆盖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4、抓好车辆扬尘污染管控。联合开展对物料车、渣土车、商砼车等车辆的执法检查工作,依法依规查处非法运输、超载、无密封措施、尾气超标等违法行为。

5、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摸清成品油企业底数,更新完善全市加油站、油库台账清单,加强油品源头管理,结合部门检查工作计划,开展加油站、油库和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做好黑加油点等的取缔工作。

6、加强油气回收检查力度。每月至少开展1次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抽查检查工作,重点抽查加油站自行监测情况,并使用便携设备对油枪、阀门、管道连接处等进行泄漏检查,依法查处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企业的违法行为,强化油罐车治理设施维护和监管,推进加油加气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安装。

7、加强交通疏导。通过优化红绿灯设置、增设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系统等方式,做好重点路段交通信号灯配时和重点区域的交通保畅工作,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效控制因堵车引发车辆怠速滞留及乱停乱放造成拥堵等问题。落实限行、绕行方案,根据周边路网情况,严格限制柴油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柴油重型专项作业车、其他黄牌照的载货汽车进入限行区域,特殊车辆除外。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方面

依托自然环境景观,强化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和林线管理,保护好城市生态空间。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用途方向,有序开展恢复治理。

文/陈源鹏

  编辑:邓希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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