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建立市级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

发布时间:2023-02-10 11:56   来源:毕节日报  

  近年来,毕节市聚焦人民群众所需所盼,建立市级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以“五幼并举”推动“幼有所育”工作。

  公立机构“惠幼”。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原则,建立市级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在市妇幼保健院增设婴幼儿照护(托育)中心,抓实抓好婴幼儿照护和早期学习发展指导工作。加快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规范体系、服务供给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推动“幼有所育”迈向“幼有优育”。

  优质场地“乐幼”。在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北安置小区建设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托育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配备保健室、多功能教室等,是一所集医疗保健、科学照护为一体的示范性托育中心。托育中心拥有完善的婴幼儿管理、教育、保育、护理和精细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注重宝宝身心健康,将照护、教育、智能开发融入一日生活各环节,科学饮食,养育结合、合理作息,全方位呵护婴幼儿的健康安全。

  分龄班次“护幼”。托育中心根据宝宝生长发育评估情况,设置乳儿班、托小班、托大班3种班型,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满足不同家长的需求。

  寓教于乐“育幼”。课程按照“尊重、回应、双向(互惠)、榜样、责任”5R原则,遵循婴幼儿的年龄发展序列,坚持在自然常态中实现养育教“三位一体”,从语言发展、动作发展、认知发展、情绪与社会性发展、适应性与自理能力发展五方面出发,通过生活化、游戏化的教学,帮助幼儿认识自己、表达自己、成为自己、认可自己。

  医育融合“强幼”。依托市妇幼保健院优质医疗保健资源,配备具有专业合格资质的,从事教育、保育、卫生保健、儿童急救技能、心理健康、营养健康等工作的教职员工,全力护航婴幼儿健康成长。

  编辑:贺孝瑚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