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发布时间:2023-02-06 11:23   来源:贵阳日报  

  何俊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出了要求,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充分认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内涵特征,加大发展力度。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将数量庞大的农民组织到一个整体,避免农民个体“单打独斗”,凝聚合力进入市场,推进农民融入农业产业链,解决生产要素缺失的困境,化解农民与大市场、小规模与大生产的矛盾,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与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生产经营稳定性,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同时,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赋予了农民集体资产的剩余索取权,能够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红利。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推动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情况是农村产业的一面“镜子”,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强则农村产业强,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作用。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土地等资源要素向更有能力的经营主体流转,解决土地细碎化和资产利用率低的问题,通过资源整合、要素聚集,促进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绿色化,进一步促进乡村一二三产融合,不断完善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有效提升农业综合生产效率,推动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增强农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抓手。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工作的领导核心。农村富不富,全靠党支部;集体强不强,就看“领头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党组织“无钱办事”“有心无力”的困境,提高农村党组织的威信,夯实党组织凝聚群众的基础,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

  进入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呈现新特征。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把农村集体经济界定为“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传统意义上的农村集体经济,主要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部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虚置、经营收益不清、分配不公开,农民群众意见很大,也滋生了一些“微腐败”。从内涵来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指在农村地域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实行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基础上,以农民为主体,利益相关方通过联合与合作,形成的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清晰的成员边界、合理的治理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实行平等协商、民主管理、利益共享的经济形态。从特征来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仅包括劳动者的劳动联合,还包括劳动与资本、技术、管理等联合,实现个体的发展;在城乡融合发展的背景下,城市外来的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也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原有农村集体经济基础上的创新和发展。从实现形式来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不仅包括改造后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也包括基于私有产权形成的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经济,以及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联合的混合型集体经济。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对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的全面改造升级过程,需要系统谋划、创新思维、多措并举。一是制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分类发展规划。当前,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总体规划方面缺少顶层设计。要探索规划引领发展机制,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纳入各地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因地制宜制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分类发展规划,通过制度设计明确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目标、实现路径,做好集体经济的规划蓝图,整合集体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参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确保集体经济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6年中央开始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创造了历史机遇。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措施,即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产权权能,将经营性资产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要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紧盯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权量化、组建集体经济组织等重点环节任务,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新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活集体经济组织资源,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集体收益按股份或按份额分红,为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夯实基础、创造条件。

  三是创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我国农村地域广大,村情、地情差异较大,应因村施策,整合当地人才、政策、技术等优势资源,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坚持“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处理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合作社、农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发展诉求,实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利益相关者多赢。加强监督,解除农民对剩余利益被剥夺的担忧,激励农民与企业、合作社的合作意愿与动力,树立产业长远发展的眼光、避免短视行为,促进农民由从被动融入变为主动融入,推进双方互惠共赢。坚持利润让给农民,成本回归集体,实现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同向而行。

  四是培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需要相应的市场主体来体现,要积极探索培育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的路径举措。鼓励村集体领办创办各类合作社,支持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成立公司、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小农户共同发展。鼓励村集体之间通过入股联合、项目开发、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实现“抱团”发展。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各种资源要素,结合企业资本、技术、信息和市场等优势,共同开展规模种养、乡村工业等多类型的村企合作,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坚实支撑。

  (作者系中共贵阳市委党校科研管理处副处长)

  编辑:贺孝瑚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