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3-01-12 09:52   来源:观山湖频道  

  贵阳网·甲秀新闻讯 日前,观山湖区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试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民营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该《措施》共10个方面、30个政策点,重点围绕招商引业、人才培养、企业培育、鼓励企业为辖区作积极贡献、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等方面提出了一批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务实管用的新举措。

  支持民营企业发挥以商引商、商会招商功能方面,对符合观山湖区“一主一特”(电子信息制造业、生态特色食品业)产业且总投资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项目开始运营后给予引荐项目的招商引资人(含企业、机构、个人)20万元奖励;对符合观山湖区“一主一特”产业的项目,固定资产直接投资额达1亿元及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直接投资额的3%另给予引荐项目的招商引资人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成功引进大型央企、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企100强企业等集团总部落地的招商引资人,另外追加100万元奖励;对成功引荐“独角兽”“瞪羚”等企业总部落地的招商引资人,另外追加30万元奖励。

  民营企业人才培育培养扶持方面,对投资强度大、品牌影响力强、科技含量高、经济贡献突出且年度区级贡献达到50万元以上新落地的企业,因用工关系年度对观山湖区的个人经济贡献达到2万元以上的,参照其因用工关系产生的个人区级实际经济贡献,给予100%同等额度的奖励;按照《贵阳贵安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筑人才办〔2021〕6号),A、B、C 类人才到观山湖区进行投资,且投资企业区级经济贡献连续3年不低于500万元,按持有股权比例分别给予A、B、C类人才不超过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奖励;组建乡村振兴发展专家站,专家站被市级认可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被省级认可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建立“土专家、田秀才、乡创客”人才库,被群众、村集体评价较好,同时被认定为区级基层农村实用人才的,每月发放500元补贴。

  强化对民营企业培育,扶持民营企业做强做大方面,在用地支持上,按照亩均投资强度、固定资产直接投资额度划分,分别给予5万元/亩、10万元/亩、“一事一议”等不同力度支持。在租赁奖励上,对租赁观山湖区自建标准厂房的制造业项目,产值达2000万元以上的厂房部分给予8元/平方米/月的租赁奖励。在购买奖励上,对购买观山湖区自建标准厂房进行自主生产的制造业项目,年产值达1万元/平方米且年均实际区级经济贡献达300元/平方米(含)及以上,按实际厂房购置费的10%给予分期奖励。在设备购置上,对新引进且连续3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不低于5亿元的制造业项目,所购买并投用在本地项目的生产性设备(不含办公设备),经区级相关行管部门审定后,按照实际设备购置费的10%给予分期奖励。同时,对入驻观山湖区特色楼宇后的新上规(限)入统企业,根据区级实际经济贡献,对办公场地自用部分给予10元/平方米/月的租赁奖励;对购买观山湖区特色楼宇办公场地的企业,根据区级实际经济贡献,按照实际办公场地购置费的10%给予分期奖励。

  鼓励民营企业积极贡献方面,支持上规入统,对首次上规入统的工业企业,区级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扶持奖励;支持增产提速,按其累计工业总产值增加部分的1%给予资金奖励,实行年度核算,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措施》还对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上市和创新、建立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荣誉表彰机制、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鼓励民营企业联合互助共同发展、积极构建民营经济人士素质提升体系等六个方面的政策支持作出明确规定。

  《措施》的支持对象为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实际生产经营场所在观山湖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且在经营年度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无其他失信记录的民营企业及企业员工。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蔡婕)

  编辑:李华莹

  统筹:胡家欢

  编审:刘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