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一名黑校车司机超载被判拘役

发布时间:2023-01-05 14:41   来源:六盘水事  

  校车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因为校车作为学生的乘坐工具,不仅承载着孩子们的生命安全,也承载了无数家庭和社会的希望。
“黑校车”的存在,时刻威胁着孩子们的出行安全,它在为学生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要能“塞”下,就使劲“塞”?

  近日,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黑校车”类危险驾驶罪案件。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张某某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情回顾

  2022年11月29日上午,被告人张某某在未取得校车运营资格情况下,驾驶号牌为贵BX***1 的小型面包车拉载了17名学生,从六枝特区新华镇田坝村方向沿 213 县道往新华镇冷坝小学方向行驶。

  上午07时10分许,当挤满孩童的面包车行驶至213县道16公里500米处时,被六盘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六枝特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打开车门的瞬间,眼前的一幕令现场民警触目惊心,狭窄的车厢内齐刷刷露出十几个“小人头”,孩子们肩靠着肩,腿挨着腿,一张张稚嫩的脸上带着童真的笑容,看上去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  
试想一下这样一辆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黑校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后果将会怎样???

  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8人,超员率157%,除驾驶人张某某外,车上乘客均为六枝特区新华镇某小学和某幼儿园学生,张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审判结果

  2022年12月16日,六枝特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上述案件,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身为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营运资格的情况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编辑:贺孝瑚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