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启动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15 14:48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11月9日,清镇市召开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启动会。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市教育局、职教城管委会、市融媒体中心分管领导、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会。

  会上,市医保局传达《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缴费时限及权益、特殊困难人群参保及资助、缴费流程等政策进行安排和解读,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市税务局围绕征缴方式和注意事项进行讲解。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是解决广大群众“敢看病、能看病、看得起病”的重大制度保障,关乎社会稳定大局。同时,做好2023年参保筹资工作,确保特殊群众应保尽保,推进全民参保,是确保广大群众不因病致贫返贫的重要手段,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站位认识,夯实民生保障基础,高质量完成征缴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二是压实责任。要层层压实各部门、乡(镇、街道)、站(所)、村(居)责任,强化培训指导,确保征缴工作前后衔接不断档。脱贫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特殊困难人群,要做到应保尽保、应资尽资、应报尽报。针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参保缴费工作,迁出地与迁入地乡(镇、街道)同责,户籍地负责追踪落实,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全员参保,不漏一人。三是强化宣传。要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努力营造“人人知晓,积极参保”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与市税务局、市医保局沟通,按要求核准、推送特殊人员名单,做好特殊困难人群信息核实核准、标识及资助资金申报等工作。市教育局要压实责任到学校、班级,主动服务、积极动员,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全员参保。五是强化调度。要完善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将各乡(镇、街道)征缴完成情况通报到征缴工作群。将征缴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攻坚,按时推进,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的80%,2023年2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的95%,3月底前完成全部任务数,确保高质量完成征缴工作。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尽快召开启动会,全面开展征缴工作,要摸清底数,做好征缴服务和特殊群体标识基础工作。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排除万难,确保全面完成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

  编辑:石焱林

  统筹:张强

  编审:魏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