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检察院公开听证 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发布时间:2022-09-29 15:21   来源:黔西南日报  

  为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9月26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担任听证员,行政机关代表到场参会。

  此次听证,就10起当事人交通违法,被望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行政处罚逾期未缴纳罚款及滞纳金案件,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以未收到望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缴纳罚款通知单为由,向县检察院申请监督,请求减免滞纳金。

  经县检察院审查,望谟县交警大队是现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存在未收到缴纳罚款通知书的情形,当事人申请监督的理由不成立。考虑到当事人的疑惑,县检察院决定启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程序,就是否应该减免滞纳金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向参会人员阐述了行政相对人存在的违法情形和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并提出处理意见,行政相对人有能力缴纳而未缴纳,按照相关的规定应该缴纳罚款以及滞纳金,申请减免滞纳金的理由不成立。行政机关代表亦就案件情况发表了意见,以及向当事人阐述不缴纳罚款的不利后果,听证人员就争议点展开讨论并形成评议意见,一致认为当事人不存在减免滞纳金的情形,按照相关的规定应该缴纳罚款以及滞纳金。最后,通过检察办案人员向当事人释法说理以及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后,当事人表示对行政机关的处罚无异议,愿意缴纳罚款以及滞纳金。

  望谟县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惑,解开当事人心结,不仅提升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检察监督办案的透明度。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大案件公开听证力度,以公开促公正,为望谟县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通讯员 龙洪琴) 

  编辑:徐倩

  统筹:吴亚鹏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