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解读来了

发布时间:2022-06-25 17:14来源:黔东南日报

(记者 杨玲) 近日,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州公积金发〔2022〕6号),将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为疫情防控期间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供更多便利,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职能。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具体措施解读吧。

措施一:支持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按规定向单位所属管理部书面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政策解读:

申请缓缴的企业应由单位专管员持单位缓缴申请、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表决同意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企业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的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间视为连续缴存,其他提取和贷款申请条件不变。缓缴支持政策暂定到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限到期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完成全部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补缴。

措施二:受疫情影响个人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向贷款发放管理部书面申请暂缓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管理部审核并经中心同意后暂缓偿还贷款本息。暂缓还款期间,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政策解读:

受疫情影响个人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的对象为:一是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者,包括医护人员、警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及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疫情防控及包保的干部、挂职干部、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含网格员)。二是住院治疗、医学观察或被政府隔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三是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职工。四是以上人员均适用于主贷人及配偶。

办理要件及流程:主贷人(含配偶)持身份证原件、《疫情期间不能正常还款不作逾期处理的申请原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主贷人签字,按手印),到贷款发放管理部业务受理窗口办理。

措施三:保障职工租赁提取需求

为更好地满足房租支付的实际需要,缴存人及配偶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得高于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的上限规定。

政策解读:

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应提供工作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及住建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证明原件、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申请人银行卡,向州内任一管理部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也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提交申请办理。

  编辑:田娟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