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建引领人大监督 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2-06-24 18:20   来源:黔东南日报  

  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强化监督,立足黔东南实际,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聚焦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职作为,充分运用法治力量为守护好黔东南的绿水青山。

  坚持理论学习,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州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定期召开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机关党组会议,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转化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确保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做到党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

  坚持高效立法,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法制保障。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紧扣党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积极构建符合黔东南州实际的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体系,通过发挥人大常委会在确定立法选题、组织法案起草、审议把关中的主导作用,确保每一件立法都体现党的主张、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6个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相继出台,为促进法治黔东南建设贡献了法制力量。

  坚持精准问效,持续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强化执法检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和党组成员、副主任带队开展执法检查,先后开展了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生态环保领域重要法律的执法检查工作,逐条对照法律规定检查法律实施情况,使法律的“牙齿”真正咬合,人大监督的刚性得到真正体现。加强专项工作监督,围绕中央、省委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警示片涉及问题、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接续开展全州垃圾污水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专题询问,提出审议意见,交州人民政府办理,并不断强化问题跟踪问效“最后一公里”监督,促进监督成果有效转化。5年来,听取和审议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检查报告、专项工作报告11个。2021年黔东南州主要生态环境质量指标位居贵州省、全国前列,大气、水、土壤、声环境状况全面达标,全州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乡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实现三个“全覆盖”,排在全省前列。

  坚持民生导向,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环保咨询专家作用守护绿水青山。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不断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机制,落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举措,强化人大代表培训和履职平台建设,加强闭会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定期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建议、听取意见建议。全州16县市全面建立代表联络站,五级人大代表定期进站联系服务群众,代表工作全面提质增效。成立环境与资源保护咨询专家智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智库支撑作用,2021年收集环境与资源保护咨询专家咨询意见建议50余条,办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代表建议48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有效推动一批百姓关心、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通讯员 刘华)

  编辑: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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