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被骗了!贵阳市消费者协会提示:注意防范这些虚假宣传

发布时间:2021-12-13 22:06   来源:贵阳市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  

  近日,双十一活动刚刚告一段落,多家电商平台被投诉虚假宣传,日常生活中,消费者经常会遇到虚假宣传的情况,怎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宣传呢,贵阳市消费者协会温馨提示,虚假宣传常见以下产品:

  一、保健食品类。近年来,以老年人为重点人群,通过免费领、吸引听、夸大讲、诱骗购等手段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引发较多家庭矛盾和社会矛盾,成为社会安全稳定的隐患,部分商家往往通过虚构专家、虚构荣誉,以高科技技术为噱头夸大疗效,宣称所售的保健食品包治百病,事实上,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并不能达到治疗疾病的效果。

  二、减肥类产品。现在网络上各种减肥咖啡、减肥糖果、减肥果冻比比皆是,仔细查看产品详细信息,产品类型都属于压片糖果,或者速溶饮料之类,不排除部分产品可能因为非法添加有药物成分,确实有一定效果,但只要宣称“不节食、不运动,快速减脂、减体重、不反弹、可完全替代正常饮食”的,都涉嫌虚假宣传。真正健康、科学的减肥方式仍然是六个字“管住嘴、迈开腿”。

  三、近视治疗类产品。随着近年来近视越来越趋于低龄化,各种近视治疗类产品层出不穷,经常可以见到“不吃药、不手术、治疗近视”“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宣传。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明确指出,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要严厉打击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进行营销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四、美容美发类产品。2021年1月1日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属于特殊化妆品,必须取得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号方可生产、进口。普通化妆品若无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号,宣称有美白、祛斑等特殊功效,均涉嫌虚假宣传。

  贵阳市消费者协会

  2021年12月13日

  编辑:杨秀攀

  统筹:张强

  编审:魏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