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市场监管局“四坚持”推进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治理

发布时间:2021-11-30 11:04   来源:清镇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管,改善校外托管机构餐饮服务基础,确保家长“托得放心”,学生“吃得安全”,清镇市市场监管局“四坚持”推进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治理。

  一是坚持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对校外托管机构实施全覆盖、全项目检查,重点检查持有经营、管理制度、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知晓食品安全责任、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食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标准、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就餐区和厨房摄像头安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食品原材料等情况,确保无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已规范持营业执照、小餐饮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137家。

  二是坚持问题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对无证无照、过程控制不规范、设施设备不满足要求的校外午托机构,实行台账登记跟踪管理,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在时限内整改完毕,对整改的问题加强复查,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使校外午托机构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确保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个人按规定依法持证经营。截至目前,发现并已整改食品安全问题128个,对发现的问题分类指导17次。

  三是坚持教育提醒,提升食安意识。积极向经营者科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采取集中约谈、信息提醒、发放告知等形式,充分告知校外托管机构开办者不申请登记注册、无食品经营许可或小餐饮登记证提供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无法满足要求等的法律责任,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截至目前,集中培训约谈4次,通过微信群、门户网站、入户宣传等方式向校外托管机构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清镇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0余次。

  四是坚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向社会、学校、校外托管机构和学生家长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普及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广大市民如发现校外托管机构(午托班)无营业执照和小餐饮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为,拨打12315进行举报;同时,公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登记证)的校外午托机构名录。截至目前,向学生家长宣传10000余人(次);对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持小餐饮登记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供餐饮服务的校外托管机构,分3批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群众公示。

  编辑:李奕璇

  统筹:徐倩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