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纪委重申禁止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酒席有关纪律

发布时间:2021-11-29 16:18   来源:清镇发布  

  近日,清镇市纪委印发《关于重申禁止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酒席有关纪律的通知》,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操办酒席事宜提出严格要求。

  《通知》指出,要大力倡导文明新风,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坚决整治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借机敛财等陈规陋习,不断加强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持续改善。

  《通知》明确,严禁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办理和参加婚嫁和丧葬以外的酒席,严禁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大办婚丧事宜或者借机敛财,严禁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用公款、公物、公车办理婚丧事宜,严禁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办理婚丧事宜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财物,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婚丧报告备案制度。

  《通知》要求,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嫁娶双方同城合办婚宴不得超过30桌(300人),办理丧事或单方办理婚宴不得超过15桌(150人),不准采用变通方式超过规定桌数和人数。婚事1天办清,不准“预热”;治丧时间严格按照《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丧事承办人应当文明治丧,治丧时间一般不超过3日”执行。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本辖区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加大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规办理和参加酒席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全市各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倡导文明新风,严格自我要求和自我约束,自觉抵制和主动纠正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

  清镇市纪委举报电话:0851-82514775 

  编辑:李奕璇

  统筹:徐倩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