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贵州通报5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

发布时间:2021-11-26 16:53   来源:贵阳网  

贵阳网讯 记者从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11月25日,该厅通报今年5起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

据介绍, 2021年,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安排,履职尽责、主动出击,围绕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农兽残留超标等问题,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会同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了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尤其是六枝、荔波、兴仁、瓮安、习水等(县、特区)农业执法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查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省农业农村厅表示,希望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继续真刀真枪查找问题,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新贡献。(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曾秦)

链接:5起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1.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部门查处李某在蛋鸡养殖中使用金刚烷胺案

2020年7月,六盘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六枝特区某超市对六枝特区鑫武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鸡蛋抽样检测,所抽样鸡蛋检出金刚烷胺,遂将案件移送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查处。2021年2月,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将案件移送公安局立案查处。

2021年5月,当事人李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罚金已当庭缴纳),公益赔偿金6500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2.荔波县农业农村局查处两家养殖场鲟鱼产品氧氟沙星超标案

2021年5月,农业农村部对黔南州荔波县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在贵州净源特种鱼业养殖有限公司、贵州远大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2家养殖场抽检各有1个鲟鱼产品氧氟沙星超标。

2021年7月,荔波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对两家养殖场各罚款20000元,实施顶格处罚,对两养殖场2397.4公斤不合格鲟鱼产品进行深埋无害化处理。

3.兴仁市农业农村局查处张某在芹菜种植中使用禁用农药案

2021年7月,兴仁市农业农村局对杨泗屯蔬菜基地开展蔬菜产品监督抽查,芹菜中检出蔬菜禁止使用的农药毒死蜱。经查,当事人张某购买农药“毒死蜱·辛硫磷”在芹菜种植中使用。

2021年9月,兴仁市农业农村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11月,兴仁市公安局侦查完结,已移送检察院。

4.瓮安县农业农村局查处刘某在蛋鸡养殖中使用抗生素恩诺沙星案

2021年8月,瓮安县农业农村局对瓮安县乌江蛋鸡养殖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蛋进行监督抽查,检出抗生素恩诺沙星。蛋鸡产蛋期,禁止使用恩诺沙星,当事人刘某涉嫌犯罪。

2021年11月,瓮安县农业农村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5.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周某等6人经营、屠宰、销售病死或死因不明牛及牛肉产品案

2021年7月,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称“有人乱扔病死牛”。经查,习水县银龙村村民周某将自家的一头病死牛卖给段某,段某又将此牛卖给马某,马某将牛屠宰分割后,分别销售给陆某、袁某、邹某。进一步调查还发现,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段某与马某之间还有3次死因不明牛的交易。

2021年8月,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2021年11月,习水县公安机关侦查完结,刑事拘留2人,现已移送检察院。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曾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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