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司法局西山司法所所长王兵:群众身边的普法“说书人”

发布时间:2021-11-17 10:28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王叔叔、王兄弟、王大哥……在息烽县西山镇,认识王兵的人这样称呼他。“我喜欢大家这样叫我,比较亲切。”王兵说。

  王兵是息烽县司法局西山司法所所长,今年是他工作的第十八个年头,他用坚守和努力生动诠释了司法人的担当和作为。2021年10月,王兵荣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

  王兵的工作大多数时间是和群众打交道。每当遇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的日子,或平常工作不忙时,他就会带队到西山镇各村进行宣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收集群众诉求。“只有把群众的事情当回事,群众才会把你当回事。”王兵说。

  普法并不是把法律条文念一遍。王兵认为,想要真正提升群众用法守法的意识,首先就得让他们“看得懂”法律条文。对群众来说,部分法律条文比较晦涩枯燥,大家很难有兴趣去深入了解。为此,他把法律条文编成故事,走街串巷、进村入户讲给群众听,做群众身边的普法“说书人”。“大家就像听说书一样,不仅自己学了法,还会把故事讲给别人听。”王兵说。

  在调解工作上,王兵心系群众利益,依法为群众维权。“王大哥是真心为我们着想,正是因为他的关心和帮助,我才能安心在外务工。”西山镇猪场村村民周华说。

  2018年7月17日,猪场村修建香榧大道时,施工单位因机械事故,导致周华的两间房屋及屋内设施受损。事故发生后,周华多次找到施工单位协商赔偿,但因当事双方对赔偿金额各执一词,无法达成共识。

  得知该起纠纷后,王兵立即组织调解员到现场调查情况,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随后,王兵与调解员对双方摆事实、讲道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最终,双方达成书面调解协议,周华得到相应的赔偿。

  在社区矫正工作上,王兵用心用情做思想沟通工作,积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在他的努力下,辖区至今没发生一起重新违法犯罪。

  从业18年来,王兵共开展法制宣传300余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00余起。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李华雄

  编辑:徐倩

  统筹:吴亚鹏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