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11-11 11:26   来源:贵阳市场监管  

  今年以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事”实践活动,将群众的“心上事”作为市场监管部门的“上心事”,重点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深化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期间依法查处了一批民生领域违法案件。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白云区某超市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板栗糕等食品案。白云区某超市经营的板栗糕、绿豆糕经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要求。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2日对该超市上述被抽检绿豆糕同批次产品1.08kg实施扣押。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当事人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3.47元,没收扣押的绿豆糕1.08kg。

  贵阳某工贸机电供应站销售伪造厂名厂址的电线案。2021年4月15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贵阳某工贸机电供应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某牌电线所标注的生产厂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均无其信息。经进一步调查核实,上述厂名厂址系伪造。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当事人伪造厂名厂址电线的违法行为,依法没收违法销售的电线,并处罚款1142元。

  贵阳云岩某食品厂经营与标签内容不符的食品案。2021年6月1日,根据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贵阳云岩某食品厂生产的土豆片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QB/T 2686-2005《马铃薯片》要求。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85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2元,并依法没收涉案产品。

  贵州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造绿色食品等质量标志的产品。2021年5月12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贵州某酒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化验留样摆放的“寻*”牌酒,产品外包装上标有“有机认证”“绿色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字样及相应的图标,但当事人无有机认证等相关手续。当事人生产销售伪造绿色食品等质量标志的产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800元,并收违法所得595.1元。

  贵州某超市有限公司销售超过保质期茶叶案。2021年6月22日, 根据举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贵州某超市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货架上待售的2盒铁观音(生产日期:2019年11月3日,保质期:18个月)食品到期日期为2021年5月3日;2盒秋瑞铁观音(净含量:150g,执行标准:GB/T19598-2006,生产日期:2019年11月6日,保质期:18个月)食品到期日期为2021年5月6日。上述商品至检查当日已超过保质期。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没收上述商品共计4盒,并处以罚款2000元。

  市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

  编辑:梅婕

  统筹:张强

  编审:魏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