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监管 保障销售环节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21-11-05 11:25   来源:贵阳日报  

  ‌近日,清镇市市场监管局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大中型超市、农村地区食品经营店为重点,加强对销售环节食品经营主体的规范化管理,保障销售环节食品安全。

  推进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该局指导农贸市场开展规范化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市场设施,提升市场环境,确保管理好经营户、维护好市场秩序、保障好环境卫生,推进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切实为消费者和经营户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督促经营户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进(销)货记录制度,保持销售场所环境卫生。截至目前,推进4个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

  开展超市放心食品自我承诺活动。该局选取辖区内规模较大、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大中型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自我承诺活动,逐步引导辖区内所有超市主体自我承诺,以承诺促自律,以自律保安全,逐步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截至目前,21家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自我承诺活动。

  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试点建设。该局探索建立农村食品经营店监管机制,建立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综合评价体系,按照“自愿申报、严格条件、综合评价”的原则开展创建工作,激励引导农村食品经营店开展规范化试点建设,并对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示范店加强指导,树立示范店的良好形象,实现以点带面,逐步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推动农村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截至目前,共有12家农村食品经营店作为规范化试点建设。

  胡义开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许发顺

  编辑:梅婕

  统筹:张强

  编审:魏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