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条》的通知

各市(州)、各县(区、市、特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普通高中: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及教育部的决策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确保校园安全。我厅编制了《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条》,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大宣传,贯彻落实好。

附件: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十条.doc

省教育厅

2021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