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6号)转发给你们,各地要结合日前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校园校舍建筑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主动加强部门沟通衔接和联动协作,立即组织开展已移交给教育部门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长效保障机制,切实做好校园校舍日常检查、定期排查、安全鉴定、维修养护等工作,确保校园校舍建筑设施安全坚固耐用。

请各市(州)教育局务必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本地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校舍安全排查整治情况报告(包括排查组织情况、排查基本情况、排查发现问题、问题整治完成情况、下一步校舍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及附件2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反馈至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项目办)邮箱(sxtpgc@163.com)。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贵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校舍安全排查整治情况表.xls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教育厅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王森林,电话:0851—85287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