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府办发〔2021〕58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溪区加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花溪区加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保障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6月9日

花溪区加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保障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花溪区辖区内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严厉打击“黑校车”等违规行为,全力做好合法运力供给,切实保障中小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省、市、区领导批示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标本兼职、多措并举”的工作原则,通过采取多种有效举措,坚持打击“黑校车”与增加合法运力、解决当前现象与彻底根治问题并重,进一步规范花溪区校车运营秩序,保障区内学生特别是城郊、农村地区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和出行安全,严厉打击“黑校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涉学生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花溪区加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小兵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友谊 (区政府办分管负责人)

甘 健 (区教育局局长)

李国伟 (区交管分局局长)

王效宇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田 萍 (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小进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 骥 (区交管分局副局长)

严培松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沈小平 (区财政局副局长)

石 军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代 微 (阳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谭祈利 (贵筑街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松杰(清溪街道党建服务中心主任)

刘 飞 (溪北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徐明友 (石板镇武装部长)

陈 超 (青岩镇政法委书记)

王金礼 (燕楼镇副镇长)

张大根 (麦坪镇武装部部长)

王家乾 (高坡乡武装部部长)

何立宇 (久安乡武装部部长)

郭仁松 (马玲乡副乡长)

刘海川 (黔陶乡武装部部长)

郭 姣 (孟关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系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黑校车”问题全面管控,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得到充足运力保障,学校周边及连接道路沿线的交通环境大幅改善,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持续提高,全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学生交通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四、工作任务

(一)优化学校布局

1.根据辖区的学生数量、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

2.对确实无法保证就近入学的中小学生,由区教育局牵头,全面排查梳理辖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包括学校布局以及各学校学生数量、家庭住址、上下学路线、上下学交通方式等),建立完善的统计工作台账并报区交通局。由区交通局牵头,会同区交管分局、区教育局等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共同研究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的具体方案。

(二)多措并举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

对于辖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采取以下方式予以保障。

1.通过专用校车出行。

(1)鼓励公办学校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贵州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配备专用校车予以解决,校车运行费用由属地政府承担;鼓励民办学校配备专用校车。由区教育局牵头,督促配备专用校车的学校,严格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贵州省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组织做好校车全程安全监管,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由区教育局、区交管分局等部门做好校车许可管理,完善校车途经路段安全设施建设。

2.通过常规公交出行。

(1)学校附近开行有常规公交的学校,对具备自行乘坐公共交通能力的学生,可由学生乘坐公共交通上下学;对年龄较小不能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由监护人陪同乘坐。

(2)对于具备开行常规公交条件但尚未开行的学校,由区交通局组织公交企业调整优化公交线路,为学校提供公共交通保障。

3.通过定制公交、定制客运出行。

(1)配备的专用校车及调整公交线路不足以保障学生上下学需求的,由区教育局采取与公交企业、客运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开行定制公交、定制客运予以解决;开行定制公交、定制客运的运行费用,由学生家庭承担乘坐常规公交所需费用,剩余部分由区财政补助。

(2)若因道路条件不具备开行常规公交、定制公交条件的学校,由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交管分局指导好各乡(镇、街道)安排具备安全载运条件的车辆和合格驾驶员,临时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所需费用由区财政承担。

(三)强化“黑校车”专项打击

对于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非法从事校车服务活动的车辆、企业、个人,由区交管分局牵头,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属地乡(镇、街道办)等单位配合参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厉开展专项打击。

1.强化路面查缉。结合区教育局排查的学生出行信息和上下学集中出行规律特点,由区交管分局牵头,联合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属地乡(镇、街道办)等执法管理力量,强化路面巡逻管理,加强对接送学生“黑校车”的打击整治。同时,严肃查处学校周边连接道路上的无证驾驶、超员超载、酒驾醉驾等严重威胁学生安全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强化部门联动。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区交管分局对使用农用车非法运送学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区交通局配合区交管分局对使用非法营运车辆运送学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属地乡(镇、街道办)要发挥好联防联控作用,组织人员加强对“黑校车”、超员超载等影响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的违规行为做好信息收集,及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区交管分局处理。

3.加强校园管理。区教育局要指导督促辖区学校加强校园管理工作,组织保安人员等禁止不具备校车服务许可的社会车辆进入学校,在学校附近发现社会车辆集中接送学生相关情况的,要立即阻止学生乘坐,并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区交管分局、属地乡(镇、街道办),并由区交管分局牵头进行严肃查处。

4.加强问题线索摸排。区教育局、属地乡(镇、街道办)等单位,要切实落实好“黑校车”问题线索排查发现和信息反馈的工作职责,开展对“黑校车”问题线索摸排工作,掌握“黑校车”通行时间、线路、车牌号码、出行规律等信息线索,及时将发现的情况移交区交管分局进行查处。

(四)抓好道路管养,保障车辆通行安全

严格执行道路管理养护制度,强化学校连接道路的管养,组织开展连接道路改造提升、生命安全防护、道路桥梁隐患整治等工程建设,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对不具备常规公交或定制公交、定制客运安全通行条件的学校通行道路,及时定制道路改造提升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学校连接道路安全畅通。

(五)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

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区交管分局、属地乡(镇、街道办)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通过班会、家长会、安全教育讲座、观看交通安全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以及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教会学生认识交通标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由区教育局牵头,区交管部门参加,定期就我区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进行会商,制定全区性安全教育方案。组织利用好电视广播、微信微博、公众号、校园宣传栏等阵地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家长、广大群众文明安全参与交通的意识,切实营造良好交通安全社会氛围。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4月下旬-5月上旬):召开“黑校车”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宣传黑校车的危害性,形成宣传攻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5月中旬-7月中旬):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整治“黑校车”高压态势。

(三)常态提升阶段(2021年7月下旬-2022年12月下旬):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检总结,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整治实效,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实现“黑校车”整治常态化、制度化。

六、职责分工

区教育局:统筹做好加强中小学生上下学保障工作;负责全面排查梳理辖区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建立完善的统计工作台账;牵头做好多渠道保障学生上下学需求工作;牵头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区交管分局:牵头开展“黑校车”打击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学校周边连接道路上的无证驾驶、超员超载、酒驾醉驾等严重威胁学生安全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移交的“黑校车”问题线索;完善校园周边连接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

区交通局:牵头研究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需求的具体方案;负责组织公交企业调整优化公交线路;强化学校连接道路的管养,组织开展连接道路改造提升、生命安全防护、道路桥梁隐患整治等工程建设;配合对使用营运车辆非法运送学生违法行为的查处;配合做好定制公交、定制客运出行相关工作。

区公安分局:配合做好“黑校车”的打击整治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对使用农用车非法运送学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涉及专用校车开行、定制公交开行、开展执法活动等工作经费保障。

各乡(镇、街道办):配合做好“黑校车”打击工作;配合做好解决因道路条件不具备开行常规公交、定制公交条件的学校的学生上下学工作;配合做好“黑校车”问题线索摸排。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坚定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迅速组织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切实满足群众期盼。

(二)强化协作配合。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既有所分工,又协作配合。区教育、交管、交通等部门要对口抓好相应工作落实,需要市级协调的问题要积极向上申请帮助协调解决。

(三)强化资金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涉及专用校车开行、定制公交开行、开展执法活动等工作,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