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安顺一违法网站违规发布新闻信息

发布时间:2021-09-23 10:10   来源:网信贵州  

8月,贵州深入推进“黔净2021”网络空间清朗工程,持续加大属地网站、账号巡查和处置力度,严厉查处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受理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1881条,约谈网站50家,会同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78家、自媒体账号15个,排查涉违法违规APP250个、下架4个。

经核查,违法网站“大安顺新闻网”假冒安顺日报社网站,违规发布新闻信息;违法网站“毕节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冒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开办,发布招聘招考信息误导网民,且在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发布新闻信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贵阳市乌当区金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贵阳新联兴广告有限公司”“李永飞”等网站传播低俗、色情、赌博等违法和不良信息,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抖音等平台账户“贵州牙妹”“贵州牙妹!(大怪) ”等多个账号发布网络恶搞、扮丑等低级趣味视频,利用丑行、恶行等低俗猎奇内容吸引网络流量和制造网络卖点,传播低级趣味和错误价值观念,带偏网民正确认知,给未成年人“三观”造成误导。

以上网站、账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网信部门会同通信管理等部门依法对其予以删除有害信息、注销备案号、停止域名解析、关闭网站账号等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已同步将线索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贵州网信部门将继续加大网络生态治理力度,依法查处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广大网民据实举报,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贵州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599(省外网民请拨打0851-9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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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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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六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五)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一)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三)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四)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五)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六)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七)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八)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九)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编辑:高春春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