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作风纪律要求 贵阳高新区发布中秋、国庆期间“十严禁”

发布时间:2021-09-17 11:48   来源:贵阳网  

  贵阳网讯 9月17日,记者从贵阳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获悉,该区正式发布中秋、国庆期间“十严禁”纪律要求,旨在严防“节日腐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据介绍,“十严禁”具体包括:

  一、严禁借节假日之机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或用公款走访宴请,违规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糖、蔬菜水果、鲜花、土特产等任何节礼;

  二、严禁接(收)受监管、服务(合作)对象吃请、健身娱乐、旅游或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商业预付卡、购物卡、电子提货券、电子(微信)红包等;

  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或利用职权职务向管理(服务、合作)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户外游玩、探亲访友、办理私事等活动;

  四、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等隐蔽场所;

  五、严禁公款旅游、吃喝,超标准(规定)接待;

  六、严禁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或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出现餐饮浪费行为;

  七、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借机敛财等问题;

  八、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创文创卫”、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

  九、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及其他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十、严禁节日期间服务企业、项目推进、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值班值守等工作中出现饮酒、缺岗怠岗、失职渎职等行为。

  除此之外,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还要求,区属各部门(单位)要落实“严”的主基调,把加强廉政建设及纠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具体举措,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细落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部门(单位)“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加强对分管部门(处室)党员干部职工的纪律约束。要加强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干部职工民主监督,严格问责问效,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手不收敛等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对责任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其责任,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贵阳高新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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