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巡察整改监督!清镇市促进监督成效“双提升”

发布时间:2021-09-14 11:21   来源:清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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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市委第八轮巡察向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反馈问题17个,已整改16个,整改不到位1个;市疾控中心整改不到位1个……”

  “巡察整改监督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对巡察整改工作还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好,消极应付、避重就轻现象……”

  近日,清镇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13次会议,听取市纪委市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巡视巡察整改监督检查情况汇报。

  近年来,清镇市通过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巡察机构协作联动机制,积极推动构建纪检、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一盘棋格局,有力促进纪检监察监督和巡察监督成效“双提升”。

  巡察发现问题坚持“三向反馈”机制,巡察反馈意见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反馈,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向市委市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反馈,传递管党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反馈,明确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明确党风政风监督室作为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牵头部门,建立整改监督台账,按照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分管领域分派监督清单,全程跟踪巡察整改。

  整改监督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搞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五个是否”(是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和调度整改落实进度;是否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任务整改销号;是否认真分析问题根源,找准薄弱环节,形成治理机制,严防老问题反弹回潮;是否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是否存在书面整改、敷衍整改和虚假整改现象)情况,立足“三见”(见人见事见结果),以真督实查检验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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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成果共享共用,纪委监委机关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单位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重要内容,健全完善政治监督活页,确保整改监督任务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巡察整改监督任务清单,参加巡察反馈会,强化日常监督,严格审核把关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等,为监督找准监督重点、提升监督准度、提高监督成效。

  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2019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共梳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清单2455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3个,推动问题整改43个。截至目前,六届清镇市委10轮巡察反馈问题2643个,整改2625个,整改完成率99.32%,移交问题线索289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1人,其他方式问责200余人。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定期听取巡察整改监督情况汇报,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强化巡察整改监督,推动‘四项监督’深度贯通融合,实现成果共享共用,不断提升政治监督质效。”清镇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表示。

  编辑:李奕璇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