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精准服务 践行司法为民——观山湖区司法局创新工作模式

发布时间:2021-09-14 09:55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今年以来,观山湖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持续增强干部职工服务群众的观念,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这组数据,是全区司法系统干部职工实实在在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截至目前,全区已开展普法活动70余次,组织12名律师深入10个镇(街道)开展24场“法律明白人”线下定向指导培训;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289件;今年3月至8月,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案件497件,调解成功468件……

  服务细微处

  为民办实事

  位于大关城市花园的观山湖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律师服务、公证服务五个服务窗口,每个窗口专人坐班负责接待;中心大厅设置了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查询机、资料栏、人员公示牌和无障碍通道,同时配备了饮水机、纸杯、办事指南、法律援助申请表填写范本、急救用品、雨伞等,细微处,无不让办事群众感受优质服务。

  观山湖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何光亮说,该中心去年6月建成,努力打造辖区法律服务“综合性”平台。按照这一理念,区司法局整合资源,将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部门统一纳入办公。同时开设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窗口,安排律师坐班值守,现场办理公证业务,及时开展人民调解,实现法律援助案件就地办理,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该中心建成后,逐渐完善管理制度,采取推行窗口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制度,同时针对中心受理的案件实施动态监督管理,切实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

  今年1月至8月20日,中心共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289余件,其工作效率和质量得到了办事群众的认可。

  复议解纠纷

  化解促和谐

  今年4月30日,申请人宋某某在观山湖区司法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一起因城乡建设管理的行政处罚纠纷,通过协调和解得到实质性化解。

  9月8日,区司法局复议科科长朱婷妤详细说明:去年底,宋某某因在一层房屋上加层建农房,由于不符合安全标准,受到辖区相关单位行政处罚,宋某某不服该处罚决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复议过程中,办案人员分析案情,梳理适用依据,认真听取双方意见,抓住矛盾争议焦点,向双方分析利弊。经过协调,宋某某和当事单位决定聘请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房屋安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该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区司法局作为区政府复议机构,既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要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体现复议为民宗旨,以实现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权益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双赢’,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谈到具体工作时,朱婷妤说,去年以来,该区采取“四必并举”(存疑案件必受理、受理案件必宣传、复杂案件必调查、高频案件必调解)措施,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审理工作。通过这项措施,区司法局推动了群众利益诉求解决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充分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和行政争议。

  措施更便民

  行动暖人心

  推行“节假日预约办证制度”;为老弱病残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为军人军属开通绿色通道,免费办理公证;为公益性活动免费提供现场监督公证;增加事前咨询和事后邮寄送达环节,对公证服务关口进行前移和后延,确保当事人“只跑一次”……这些是观山湖区司法局下属的贵阳市诚信公证处结合市司法局开展的民办实事行动。

  公证处负责人李斌讲起了他和同事为辖区一老年人办理公证的事例。今年5月5日,公证处工作人员接到金华园一刘姓老人的咨询电话。在通话过程中,工作人员了解到刘阿姨老伴去年去世,需要办理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而其子女由于工作原因没有办法陪同她到公证处办理,刘阿姨为此很焦虑。获悉情况后,公证处与刘阿姨提前预约,并指派李斌及另一工作人员为刘阿姨上门办理了公证。

  为老弱病残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只是诚信公证处开展“公证益民”行动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该公证处通过五项便民措施,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决了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

  截至目前,公证处共提供上门服务9次,节假日预约办证4件,在银行服务点办理经济合同赋强公证4618件,办理民事类公证335件、现场出具公证书298件,邮寄送达公证书4618件,免收公证费6600元。

  该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今后将结合实际,持续为群众办事,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多点精准发力,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帅弋

  编辑:李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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