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行督促履行监护制度

发布时间:2021-08-20 10:36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近日,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中发现,两名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父母监护缺位。

  据介绍,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案的两名未成年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父母因离异、工作等原因,长期疏于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缺乏沟通和交流,导致孩子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两名涉案未成年人家长送发了《督促履行监护令》,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

  据了解,该院自今年6月份起已发出19份《督促履行监护令》,体现了未成年检察工作“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

  (通讯员 金方椿)

  编辑:李华莹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