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护航未成年人发出首份 “督促监护令”

发布时间:2021-06-04 16:04   来源:贵阳日报  

  6月1日,南明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促进家庭保护落到实处,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了解,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对今年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梳理,发现一些家庭存在监护缺失或者缺位的情况,于是该院向12名未成年人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监护人反思自身存在的教育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从生活、学习等方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承担起相应责任。

  同时,区人民检察院组织该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参观该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提醒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避免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通讯员 刘玉 金方椿)

  编辑: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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