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怎样补助和奖励?市住建局召开专题研讨会

  贵阳网讯 7月21日,贵阳市征收工作指挥部、市住建局组织各区(市、县)房屋征收部门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贵安新区住建局召开贵阳市“三改”项目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补助和奖励政策有关问题研讨会。

  据了解,在此之前,为加快推进“三改”棚户区改造,规范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鼓励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并搬迁,确保建设项目尽快尽早实施。贵阳市住建局与贵阳市征收工作指挥部于7月16日和19日就《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审议稿)》在制定标准和原则等方面问题进行讨论。

  会上,市住建局介绍了本次审议稿修改主要涉及的产权调换面积补助和优惠补差补助、异地产权调换面积补助和金额补助、工料补助、签约及搬迁奖励等方面的内容,并就新增和删减的条款逐条与各单位参会代表进行讨论,代表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发表了意见和看法,集体深入研讨,形成一致意见。

  会议指出:一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当前“三改”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加大异地实物安置补偿奖励力度的基础上,各区可结合异地安置点区位条件,制定阶梯式、差异化安置补偿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群众选择异地安置,尤其是选择到贵安新区安置补偿,助力贵安新区“建城市、聚人气”,确保在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实现疏老城与建新城的双赢的精神和要求;

  二要选择货币补偿或者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价值应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等值兑换的原则,在鼓励和引导异地产权调换尤其到贵安新区安置的补助和奖励政策时,结合控制征收成本和防止成本倒挂致土地出让流拍的问题。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商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