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出台实施意见:鼓励支持返乡入乡创业 符合条件可获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发布时间:2021-07-14 18:26   来源:贵阳网  

贵阳网讯 2021年7月14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生态移民局联合出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在鼓励支持返乡入乡创业方面有如下规定:

一方面扶持返乡入乡创业就业。支持三类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持续实施“雁归兴贵”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行动计划,发挥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作用,依托驻外劳务站(点),及时发布省内招商和用工信息,以乡情感召、政策吸引、事业凝聚,引导农民工等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加强指导服务,重点发展特色种植业、加工流通业、乡村服务业、休闲旅游业等,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开展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组织评选一批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

另一方面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园区等资源在脱贫地区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民工创业园(点)、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引导具备创业能力和意愿的返乡农民工、乡村能人等返乡入乡人员入驻,在场地租金、经营费用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等。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给予农民工创业园(点)、创业孵化基地奖补。认定为省级、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补助,认定为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示范点的,分别给予5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支持各地设立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就业作用明显的非遗就业工坊。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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