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发布时间:2021-07-14 10:47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贵阳市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如下:
一、贵阳市2021年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为:
(1)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2019年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80%(4807.53元)的,以4807.53元为缴费基数;
(2)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019年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300%(18028.25元)的,以18028.25元为缴费基数;
(3)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80%至300%之间的,参保单位应据实申报缴费基数(筑医保中心通[2020]18号)。
二、贵阳市2021年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10.5%,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8.5%,个人缴费费率为2%(筑医保发[2019]50号)。
三、贵阳市单位职工大额医疗补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92元,其中单位为每人每年96元,参保人员每人每年96元(筑医改通[2013]1号)。
注:
1.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即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2.每年7月份单位职工医保缴费基数都将进行调整。
编辑:罗锦芝
统筹:张强
编审:魏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