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医疗证》年审须知

发布时间:2021-07-14 10:47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参加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正常可享受待遇的持证人员,需按期对支气管哮喘、肺结核两个病种进行年审,年审在《医疗证》上选定的定点医院医保部门进行。年审提供资料及年审时间如下:

  一、支气管哮喘

  1、年审条件:

  (1)填报《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医疗证>年审表》一份。

  (2)疾病证明书(近三个月内)。 

  (3)提供近一年内三次及以上使用糖皮质激素、茶碱类或ß受体激动剂等药物规则治疗的门诊病历。

  2、年审时间:两年一审。

  二、肺结核

  1、年审条件:

  (1)填报《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医疗证>年审表》一份。                      

  (2)疾病证明书(近三个月内)。               

  (3)提供近半年内三次及以上使用抗痨药物规则治疗的门诊病历。

  2、年审时间:一年一审。

  三、注意事项

  持证者每年需在病种有效期满前30天内办理年审,逾期不予办理,证件自动作废。

  编辑:罗锦芝

  统筹:张强

  编审:魏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