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发布时间:2021-07-14 10:47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二、服务对象
定点零售药店。
三、办理方式
通过“贵阳市医疗保障结算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四、办理流程
1.定点零售药店按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费用审核、拨付。暂扣的履约保证金辖区内由各市州医保局自行制定,跨地州、跨省由省医保局制定。
五、申办材料
无需纸质申报材料。
六、办理时限
定点零售药店提交结算申请后30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各市州对外公布的监督电话。
编辑:罗锦芝
统筹:张强
编审:魏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