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发布时间:2021-07-14 10:47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二、服务对象

  需进行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的贵阳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贵阳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就近办理。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代办人备齐慢特病申办材料,在贵阳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院提出申请,医院定岗医师、医保部门受理申办材料。

  2.申办材料符合政策规定确认后,上传到医保经办机构。

  3.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人员在网上审核、进行确认备案。

  4.医院医保部门直接打印、发放《医疗证》。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医院医保部门领取《医疗证》。

  五、申办材料

  1. 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申办、领证时出示)。

  2.《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出院记录(近两年内)

  (1)由贵阳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提供;

  (2)申办病种在出院记录中需有明确诊断,凡是诊断不明确、涂改的一律不予办理。

  4.近两年内贵阳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期间的检查、化验等资料,并在出院记录中有相关记录。

  六、办理时限

  申办资料符合病种办证条件,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编辑:罗锦芝

  统筹:张强

  编审:魏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