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疗保障乡村振兴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3 15:14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各区(市、县)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2021年度重点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34号)、《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医疗保障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38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接续推动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乡村振兴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助推强省会五年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长效管理,分解细化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整体推进,确保在乡村振兴医保领域上开新局。经研究决定,实行县级领导及各处室、直属单位分片包干责任制,形成全系统上下人人有压力、个个有动力、干部做表率、责任共承担的工作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关于“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目标,以落实工作责任为重点,按照“分区划片、领导包干、统筹协调、严格落实”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解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工作任务

  建立县级领导及各处室、直属单位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具体抓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各包干区域责任人要按照《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2021年度重点工作的通知》(筑医保20217)、《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医疗保障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筑医保发〔202111及“四个不摘”的内容对涉及区(市、县)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医疗保障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片区划分

  将贵阳市、贵安新区划分为11个责任片区,实行县级领导及各处室、直属单位分片包干负责制,各责任片区领导对本片区进行全面负责督导(具体片区划分详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责任片区负责人要充分认识落实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有效的工作方式,着力研究解决医疗保障乡村振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强化工作措施。各责任人要根据各自责任区的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进行实地督导。每年不少于4次检查工作情况。督查情况要及时反馈各区(市、县),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要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分片包干责任人请于每季度末25日前将督导检查表(附件2)报局乡村振兴办公室,检查所需各区(市、县)基本工作情况由市新农合中心提供。

  3、严肃工作纪律。要落实责任追究,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消极应付,影响医疗保障乡村振兴工作的部门、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将通报批评、严肃问责,涉及的区(市、县)将通报区(市、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仕云,电话:87987182)

  附件:

  1.市医保局领导及各处室、直属单位乡村振兴分片包干表

  2.贵阳贵安医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督导检查表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616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附件2:

                              贵阳贵安医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督导检查表

  被督查单位:

  督查时间:

  重大指标

  细分指标

  督查内容及标准

  具体落实情况

  存在问题

  整改要求及时限

  责任落实

  是否出台巩固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方案,是否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是否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落实医保政策。

  政策落实

  落实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工作

  查阅入保花名册,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2959/7222)入保情况,人员信息和扶贫部门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确保已核准身份信息的人员全部参保,实现应保尽保。

  未入保人员是否组织进村入户见人逐一核实核准未入保原因,是否建立明细台账,是否做到每一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情况准确无误,依据清晰。

  落实资助参保工作

  查阅资助补助台账及相关财务凭证,是否按要求落实资助政策,是否存在重复资助,是否下达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文件,资助资金是否已兑现到人,通过电话或入户核实贫困人口是否享受了政策

  政策落实

  落实三重医疗保障制度

  查阅相关文件,财政是否预算医疗救助资金,是否到位。

  查阅医疗救助资金发放名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救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发放金额是否与上报金额一致,电话入户核实贫困人口是否获得补助

  优化服务

  “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落实情况,现场查看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三重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是否有专门的窗口,查看定点医疗机构的“一单清”结算单是否按照市统一要求格式。

  宣传培训

  制定宣传方案、发放宣传资料情况。

  县级定点医院是否有明显医疗保障脱贫及乡村振兴工作标示、政策宣传,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置专栏宣传医保脱贫及乡村振兴政策、工作情况。

  开展政策培训,是否制定培训计划,是否开展培训,培训是否到乡到村;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政策知晓率(85%以上),随机抽查政策知晓情况

  工作落实

  低保等特殊人群参保

  是否将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边缘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实行动态参保,是否执行相关资助政策

  大病专项救治

  是否配合卫健落实大病专项救治报销工作,是否和卫健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重度残疾人工作

  重度残疾人是否落实参保全额资助。

  2020年脱贫攻坚整改工作

  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时限、措施。是否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确保发现的问题改实改全改彻底。

  2020年度国家和省脱贫攻坚城乡考核反馈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改工作

  一是原深度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存在短板;二是防止返贫的任务还很;三是有的地方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靠财政补贴;四是有的地方个别监测户识别不够精准帮扶不够及时。

  脱贫攻坚排查工作

  一、是否排查2021年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以第一季度扶贫系统动态调整后的数据为基础,下同)参保情况,合理化原因未参保人员台账规范管理情况。二、是否排查2021年度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综合保障待遇落实情况,尤其是非一站式即时结报住院患者医疗救助排查、落实情况。三、是否排查对因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经三重医疗保障报销后自付费用过高,每月防贫动态监测数据报扶贫部门落实情况,扶贫部门反馈的脱贫不稳定人员和边缘易致贫人员的医保待遇落实情况。四、是否配合扶贫等部门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是否存在因病导致生活困难情况排查。

  督导人员(签字):

  编辑:罗锦芝

  统筹:张强

  编审:魏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