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呵护绿水青山 高质量助推生态文明出新绩——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1-06-18 11:18   来源:贵阳日报  

观山湖景色。(资料图片)

松柏山水库。(资料图片)

乌当城区一角。(资料图片)

  在2021年“6·18贵州生态日”来临之际,人们欣喜地看到,经过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贵阳的水更绿、山更青、天更蓝。

  “十三五”时期,贵阳市生态优势日益凸显,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提高到98.9%,在全国重点城市中位居第10位,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5%,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16平方米,建成“千园之城”。国控、省控河流断面水质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

  爽爽贵阳绿水青山多姿多彩的背后,是全市上下对生态文明建设不懈的追求与守望。

  “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寄予厚望。从“迈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到全力推进大生态战略行动,再到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历届贵阳市委高举生态文明建设大旗笃定前行,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路、建生态文明市”。

  党的十八大以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连续9年把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凝心聚力,履职尽责,通过立法引领、监督助推、重大事项决定、代表视察等多种方式,用法治手段呵护绿水青山,全面护航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在促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推动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中彰显人大担当、人大作为。

  1 立法先行 刚性约束培养生态文明共识

  如何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共同课题。2012年,贵阳“迈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号角吹响,全市上下朝着“绿色经济崛起、幸福指数更高、城乡环境宜人、生态文化普及、生态文明制度完善”的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目标迈进。

  时代变幻、观念革新、发展转型。作为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全国唯一的生态文明示范城市,贵阳2020年前将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为助力这一历史使命的达成,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对生态文明城市条例重新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召开11次立法工作专题会议,历经4次审议,总结成功经验,直面问题不足;调查研究、座谈讨论、修改补充,每个环节精雕细琢;征求意见、收集民意、反复论证,每次汇总细致推敲。2013年2月4日,贵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336名市人大代表全票通过了《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经贵州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批准,《条例》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道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之后,全国出台的第一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地方性法规。它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高度,全面阐述了生态文明的内涵与外延,将生态文明理念、原则、目标、方法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作为一部具有“贵阳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中既有倡导性规定,也有惩罚性措施,法规条文的可执行性、威慑性跃然纸上,涉及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

  《条例》第二十三条,对饱受诟病的“中国式过马路”、随地吐痰等陋习说“不”的同时,明确了具体处罚规定,增强了制度刚性,为有力、有效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和依据;《条例》第三十八条,总结贵阳市环保审判工作经验,根据征求意见过程中收到的相关建议,规定了环境保护司法“禁止令”制度,避免了在诉讼过程中继续造成破坏的情况出现;《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提出“生态审计”制度,规定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按年度进行,以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和公众评价为主要依据,与考核对象类别、区域功能定位相适应,客观、公正反映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并且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为确保《条例》有力、有序、有效贯彻实施,2013年4月27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切实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决定;同年5月17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又印发了关于监督执行《条例》的实施意见,明确监督形式,构建市县两级人大联合、人大与“一府两院”互动、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合力的工作格局,为贵州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进行先行先试,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

  知行合一 持之以恒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自2013年4月25日在筑城广场举行《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宣传日活动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开展《条例》宣传日活动。2016年9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设立“贵州生态日”的决定》后,连续五年开展 “6·18贵州生态日”宣传活动。

  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始终保持“知行合一”。

  2017年6月18日,以“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 共享绿色红利”为主题的贵阳市“6·18贵州生态日”宣传活动暨“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活动启动仪式上,展出的近百幅“生态贵阳”“千园之城”主题摄影作品引得市民纷纷驻足欣赏,市相关部门和“绿丝带”志愿者还现场为广大市民提供法律法规解读、咨询问答等服务。

  2018年6月19日,贵阳市“6·18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暨“保护绿水青山、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志愿者在行动”活动中,由志愿者组成的9支队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巡河、巡城、巡园”活动,对我市的水源保护、市容市貌、公园环境等进行巡查,同时深入群众宣传垃圾分类的基础知识,进一步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生态保护和垃圾分类的热情。

  2019年6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了青山再生水厂、贵阳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实地查看全地下式污水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艺和流程,了解贵阳市污水处理绿色低碳化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由184名市级志愿者组成的6支队伍,分别到南明河、麦城河河段,登高云山公园及云岩区、南明区的机关、学校、社区开展了巡河、巡园和垃圾分类“三进”活动,对我市的水源保护、市容市貌、公园环境等进行巡查。

  2020年6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西河综合治理情况、小碧河与猫洞河交汇处沿线河段的水环境质量以及中央生态公园河段景观提升工作情况、新庄二期污水处理厂南明河截污沟溢流情况进行了实地视察,详细了解南明河综合治理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垃圾分类宣传示范活动及“加强污染防治 守护绿水青山”主题摄影展同步举行。

  众志成城,勠力同心。持续开展的生态文明宣传活动,极大地增强了大家建设生态文明的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越来越多的贵阳市民成为环境保护法律义务的自觉履行者、美丽环境的坚定捍卫者、爽爽贵阳建设的积极践行者。

  3 步履不停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

  法规的生命在于执行,法规的权威在于执行,监督法规的执行更是关键。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高一格快一步深一层实施大生态战略贵阳行动持续强力开展监督工作。

  其中,高度重视和强化地方性法规的监督检查和实施效果。《条例》颁布实施后,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六年对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执法检查,以强有力的监督助推《条例》贯彻执行。

  资料显示,《条例》仅实施三年,贵阳生态文明建设就取得了一系列成果——获批建设全国首个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成为全国目前唯一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国家级国际性论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通过验收,大数据、大健康、大旅游等绿色产业快速发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空气质量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前列等。

  2018年8月29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推进南明河长治久清的决议》,并连续两年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020年11月10日,实地查看再生水厂、步行巡视南明河、参加座谈听汇报……由24名在筑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人大代表及贵阳市、区(市、县)、乡(镇)人大代表组成的五级人大代表视察组视察南明河综合治理情况。人大代表们认为,贵阳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政治责任,不断攻克南明河久治但难以长清的历史顽疾,强力推进南明河流域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水清岸美景如画、鸟飞鱼跃人欢畅”的自然景观得到恢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这只是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的一个缩影。多年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对我市贯彻执行大气、水、固废、土壤、噪声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贵阳市南明河保护管理办法》《贵阳市环城林带建设保护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对“一河百山千园”建设情况、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磷石膏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等开展视察,为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不仅如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还坚持每年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重点指标、重点目标完成、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以及“蓝天、碧水、净土、固废、乡村环境整治”五大战役实施情况等开展监督。

  今年3月至4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报告显示,2020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9%,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四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位列第10。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纳入国家和省“水十条”考核排名的16个国、省控断面达标率为100%,水质优良率为93.75%,水质优良率保持稳定。中心城市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完成202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年度降低目标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目标,生态环境状况保持良好并持续改善。

  总体来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市民生态获得感不断增强,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至我市的环境质量、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突出问题整改三类16项目标任务。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在生态环境保护这场民生硬仗中,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从未停下脚步,积极主动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着力健全完善生态文明法规体系,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迈步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奠定了良好的法制基础。

  未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一如既往,久久为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贡献更大力量。

  编辑:梅婕

  统筹:张强

  编审:魏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