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水费怎么算,你了解么?

发布时间:2021-05-24 11:39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商业用水能否改为居民用水?

水费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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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少市民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咨询“水价”问题。针对市民疑惑,贵阳水务集团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了权威解答。

图源 视觉中国

【市民提问】商业用水和居民用水有何区别?

【部门回复】目前贵阳市用水性质分居民用水、非居用水、特种用水三类。非居用水包含商业用水,指业主除生活用水及特种行业用水外所有用水,如贸易、餐饮、旅社、娱乐、中介、房地产等。居民用水仅作为日常生活用水使用。

目前,贵阳市主城区(云岩、南明、经开、观山湖)商业用水单价为4.04元/吨;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每户每月用水量小于等于21吨,按2.82元/吨收费,用水量大于21吨小于等于36吨,按3.73元/吨收费,用水量大于36吨,按4.64元/每吨收费。

【市民提问】商业用水能否更改为居民用水?更改用水性质是否收费?

【部门回复】用水性质根据房屋用地性质确定,在贵阳市主城区(云岩、南明、经开、观山湖)若商住楼、公寓等业主用水点(不包含商场、商铺)为商业用水性质,但未从事相关商业活动,仅作为日常生活用水使用,商业用水可更改为居民用水,更改用水性质不需收费。

【市民提问】如果要将商业用水更改为居民用水,如何申请办理?需要多久时间?

【部门回复】需用户提交申请,并带上缴费卡号、身份证,到贵阳市各区供水营业厅均可办理。收到申请后,供水企业即刻安排营销管理人员现场核对用水情况,情况属实后即进行变更用水性质办理。次月即生效。

【市民提问】申请将商业用水更改为居民用水后,却从事商业活动,供水企业如何监督和查处?

【部门回复】供水企业每月由营销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抄收和用水核查,同时分公司和总公司稽查队定期对辖区内用水户进行核查,核对相关用水情况。根据《贵阳市城市供水用水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项:“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除按差价补缴水费外,处以应缴水费1倍至3倍罚款”。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杨林波)

  编辑:冉雨生

  统筹:陈颖

  编审:刘昶